昨日,记者从财政部获悉,重庆“特别房产消费税”方案已获批,国家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。此次“特别房产消费税”将针对大户型、非自住高档住宅和多套住宅,但具体税率如何仍在敲定中。
调控楼市的税收政策,之前一直停留在各方猜测中:先是4月初风传物业税即将获批,继而上海官方也变相承认了在研究“类物业税”的“房产保有税”,随后有媒体报道重庆“特别房产消费税”试征方案已获财政部批复。
昨日,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向记者证实,不同于此前热议的房地产暴利税和物业税,重庆的“特别房产消费税”的征收对象既有购买多套房产的,又有单价高、户型大的“高端房产”。
似乎是为了回避繁琐的立法程序,重庆将征收的“特别房产消费税”将归类于消费税行列,不会开征新的税种。
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称,“个人住房消费税实质是在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,目标直指投机,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,让投机者少买或不买房子。”
美银美林证券中国经济学家陆挺表示,部分城市拟出台的“类物业税”一方面为传闻中的房产税出台埋下伏笔,另一方面也给市场增加了预期,即调控力度将越来越大。如果说信贷调控的主要作用是阻止新的投机行为,房产税的作用则是迫使原有的投机炒房者将其房产抛售到市场。
“如果此次政策出台后,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没有得到遏制,则在北京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出台‘类物业税’的可能性极大。”刘成华泰证券房地产分析师表示。